论说:雅·俗(梅笛)

梅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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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事物有雅俗之分,譬如玉和石,前者是雅,后者是俗。雅,精致内秀。俗,粗糙本真。此乃天性使然或说本质使然。

  雅俗是欣赏之后的评判,而非道理上好与坏的根据。玉的精美,石的雄浑,同样有着欣赏的价值,然性价比不一样。人当然也有雅俗之分,但人是灵动之物,复杂多变,要区分就没那么容易,更不会象玉石那样泾渭分明。但对此要强调一点,人的雅俗其根本先是天性使然,即本质。差不多与玉石同理。

  事物的雅俗容易区分,无需赘言。

  人则不同,否则也不会有泥沙俱下鱼目混珠之说了。雅者,一是与生俱来的天性或说天赋,其次与他们从小生长的环境和所受的家教有密不可分的关联。天性加上后天的条件,雅便有了萌芽的土壤,有了逐渐丰满对氛围。诗人,画家,音乐家,科学家,首先是天赋决定了他们有成为这种“雅”人的可能,再有后天良好的教育和自己的努力,于是便成就了他们。俗者,也是天性使然,即我们常说的天分不高。但不能误解的是,这与道德范畴内的人品之好坏没有必然的联系。然话说回来又有着千丝万缕的瓜葛。从事普通工作的所谓凡人,同样的受人尊重,甚至有不畏牺牲的伟大壮举。“雅”和“俗”的奥妙在于它常以不真实的面目出现,仿佛带着面具,着实让人难以看清。



  那就让我们用剥笋的方式,一层一层地朝里看吧,或许能看出个一、二、三来。

  先说“雅”。雅首先不是以表面的举动或行为所能轻易界定的,它是通过日久的熏陶,使天分化为一种内涵,成为由内而外的气质,在于无声处中体现出来,这才是雅。为什么有的称之“大家闺秀”,有的则称之“小家碧玉”?皆与此有关。但生活中有这样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,就是其“天性”乃凡人一个,这本无可厚非,问题是他(她)始终不能给自己正确定位,并在错位中一味地以“雅”示人,有时候真教人啼笑皆非。附庸风雅,其结果一定是适得其反,本来“俗”得正常,这样一来便成了媚俗,那就让人生厌了。其实,无论雅俗,活出一个真我,都会精彩值得称道。

  再说“俗”。前面讲过了,这与人的天分或天赋有关。但为什么俗人之间是非多?这是因为“俗”之本身往往经不住诱惑,事无巨细地斤斤计较,不可否认的是,俗者,从小生长环境不佳的居多,所受的家教品味不高的也居多,在“俗”者的圈子里,“天性”较差的又多见,因而在种种诱惑面前容易染上诸多不良习惯,譬如游手好闲,不务正业,酗酒好赌等等,久而久之,恶习满身。俗称,骨子里就这样。但这并不影响也有“天性”良好“天赋”极高的人出现。从贫民窟里走出来的大人物和“雅”者也大有人在。所以有一点需要勘明,不是说雅者就一定都是高尚的,在某些外部条件的怂恿下,同样会出现“小人”,但与“俗”者相比,比例上落差很大,后者占有绝对的多数那也是毋庸置疑的。问题是做个俗人本没有什么不好,朴素一点真诚一点,同样让人翘指。然有相当多的“俗”者因天性使然,最终养成了恶俗,败坏公德,那就对当今社会及群体有害无益了。



  最后想说,人是灵动之物,雅也好俗也罢,只要心善明理,其实无形中是在向“雅”靠拢。这样,雅俗共赏多好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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